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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价协〔2009〕16号-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表:
2009-11-03
阅读:
839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湘建价协〔2009〕16号

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以及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湘建价资〔2007〕41号)精神,为提高我省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实际操作能力,满足社会需求,我会决定与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联合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土建专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培训班采用全脱产集中授课方式,培训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2010年1月9日,2009年11月9日报到。即日起接受报名,可采用传真汇款凭证方式报名,也可直接到省建设干部学校报名。因每期培训名额有限,参加培训者按报名交纳培训费先后顺序安排座位。
  三、培训地点及联系电话
  培训地点: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长沙市解放中路86号湖南省建设厅综合楼三楼),乘坐138、139路公交车可直达,火车站和汽车南站可坐7路车袁家岭下往解放中路走200米即可。
  联 系 人:唐克耀 康惠萍
  联系电话:0731-82211440 82568800(传真)
  四、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为1500元/人,资料费350元/人,报考费12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培训费可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也可现金交纳。
  收款单位: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汇缴结算户(20403)。
  银行帐号:431613000018160000488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长沙市北大桥支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即省建设干部学校负责教学,省造价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培训结束即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自备我省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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